关于《芜湖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k8凯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化我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问责机制,深化聘用保障机制为目标,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提高我市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芜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公告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芜湖市教育局邮箱:wuhujyj@163.com。
附件:
芜湖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0日
一、征集活动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芜湖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局牵头草拟了《芜湖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芜湖市教育局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通过芜湖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就《芜湖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截止2022年1月20,在芜湖教育网和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征集意见时收到10份公众意见。其中8份对征求意见稿予以肯定,另外2份提出了建议。
二、典型意见答复摘要
所获建议:有关“双减”具体工作。
处理意见:与本征求意见稿内容无关,不予采纳。
所获建议:
征求意见稿第二项第3条“市、县区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中,建议“市、县区两级政府”修改为“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或“市、县两级政府”。
处理意见:予以采纳。
三、意见采纳情况摘要
征求意见稿第二项第3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中,“市、县区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督导工作,就教育督导重大事项保持经常化沟通协商。根据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参加教育督导评估活动”,改为“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督导工作,就教育督导重大事项保持经常化沟通协商。根据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参加教育督导评估活动”。
感谢您对芜湖教育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