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k8凯发

发布时间:2022-08-18 15:32信息来源: 办公室阅读次数:编辑:倪雪梅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工作的通知》、《芜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芜湖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和各学校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完善公开指引内容的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要依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完善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做好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各学校要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将实行网上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人员定期通过在线浏览等方式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作为2022年政务公开考评双向互评的重要评分依据。

二、优化平台建设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和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好单位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规范的信息公开专栏,优化专栏的检索、下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及时、规范发布各类教育信息。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应用,提高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和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培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解读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四、几点要求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县市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并将示范经验总结按时报送给省教育厅,同步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

2、请各校及时总结本单位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将有关情况于1031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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